# 1121D10040 已決標公告

雲林縣歷史建築北港糖廠1、2、9、10號倉庫暨五分車環狀景觀修復工程

雲林縣政府 決標日:113/0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藤淦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780,000
原始預算
$ 67,786,27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城鄉工程科林建銘
聯絡電話 (05)5522781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城鄉發展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城鄉工程科林建銘
聯絡電話 (05)5522781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5,517,89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23618318號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4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1 08:30
開標時間 113/02/01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30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55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依法登記開業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四)本案建築物為歷史建築,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之工地負責人資格規定,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實務工程經驗: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本案招標文件中,工地負責人簡歷表、工地負責人同意參與切結書暨相關證明文件,屬投標資料文件,應檢附供審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之工地負責人資格規定,本案工地負責人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實務工程經驗: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呂秋儀,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2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案採一次發包分2年編列預算(112年度2,796萬6310元、113年度3,981萬9,965元),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10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300341790號函釋,本案若113年度預算經費,如因雲林縣議會審議遭刪減或未通過,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 九、本案計畫範圍係登錄公告之聚落建築群,投標前廠商應瞭解文化資產相關法令及維護準則,以審慎進行本案工作,避免因作業不當造成文化資產的損壞,否則將依文資法相關規定究責。 十、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79點至第82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十一、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2/01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城鄉工程科林建銘
聯絡電話
(05)5522781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城鄉發展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城鄉工程科林建銘
聯絡電話
(05)5522781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5,517,89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23618318號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4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2/01 08:30
開標時間
113/02/01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30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55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依法登記開業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四)本案建築物為歷史建築,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之工地負責人資格規定,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實務工程經驗: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本案招標文件中,工地負責人簡歷表、工地負責人同意參與切結書暨相關證明文件,屬投標資料文件,應檢附供審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之工地負責人資格規定,本案工地負責人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實務工程經驗: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呂秋儀,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2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案採一次發包分2年編列預算(112年度2,796萬6310元、113年度3,981萬9,965元),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10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300341790號函釋,本案若113年度預算經費,如因雲林縣議會審議遭刪減或未通過,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 九、本案計畫範圍係登錄公告之聚落建築群,投標前廠商應瞭解文化資產相關法令及維護準則,以審慎進行本案工作,避免因作業不當造成文化資產的損壞,否則將依文資法相關規定究責。 十、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79點至第82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十一、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2/0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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