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B40011 已決標公告

164線(金湖至北港段)拓寬工程(第一期)

雲林縣政府 決標日:110/08/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蓬進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7,074,000
原始預算
$ 417,074,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建設科吳舒媛
聯絡電話 (05)5523583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交通建設科吳舒媛
聯絡電話 (05)5523583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317,204,1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04
原公告日 110/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01B40005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5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0 08:30
開標時間 110/08/10 10:00
開標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85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總工期5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甲等綜合營造業 。(資本額4,170萬以上)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7、18點規定): 一、(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 (2)納稅證明文件 。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巨額採購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為新臺幣1億6,682萬9,6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契約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楊承濬),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3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五點至第八十八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八、本採購前開預算金額中,包含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算,分述如下: 1. 未完成立法程序部分之經費計新臺幣1億7,490萬5,250元整,將編列於111年及112年預算。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10月17日工程契字第10300341790號函釋,因前述增加之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旨案工程預定工期為540日曆天,係屬履約期間跨越多年度之採購,為加速行政流程,本案先行合併辦理招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九、本案工程用地尚未完全取得,廠商須配合研擬分區分段施工,相關時程已納入核定工期內,併詳施工補充條款第2點。 十、本案已於110年4月14日公開上網招標,並於110年5月10日及110年5月18日公告無法決標;本次上網招標僅調整總預算金額至新台幣6億1,815萬元整、工期550日曆天及施工補充條款做調整(詳後附施工補充條款第46點)。 十一、殘值或標售項目(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 1.原有路面刨除後瀝青混凝土為有價料,數量估算約4,394M3/,單價682元/M3,合計2,996,708元整。 2.土石方銷售,數量估算為17,617M3/,單價50元/M3,合計880,850元整。 3.鋼筋有價料(側溝數量估算為25kgM3//M、燈桿120kg/支、汙水管53kg/M),共約111,285KG,單價3元/KG,合計333,855元整。 4.卵(塊)石銷售,數量估算為76M3/,單價700元/M3,合計53,200元整。 以上殘值或標售項目承商施工後依實做數量結算,並於機關指示或驗收結算請領尾款前繳回機關。 十二、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辦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十三、更新 修該改補充條款 原工期540天改為550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交通建設科吳舒媛
聯絡電話
(05)5523583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交通建設科吳舒媛
聯絡電話
(05)5523583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317,204,1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04
原公告日
110/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01B40005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5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0 08:30
開標時間
110/08/10 10:00
開標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85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總工期5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甲等綜合營造業 。(資本額4,170萬以上)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7、18點規定): 一、(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 (2)納稅證明文件 。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巨額採購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為新臺幣1億6,682萬9,6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契約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楊承濬),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3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五點至第八十八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八、本採購前開預算金額中,包含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算,分述如下: 1. 未完成立法程序部分之經費計新臺幣1億7,490萬5,250元整,將編列於111年及112年預算。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10月17日工程契字第10300341790號函釋,因前述增加之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旨案工程預定工期為540日曆天,係屬履約期間跨越多年度之採購,為加速行政流程,本案先行合併辦理招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九、本案工程用地尚未完全取得,廠商須配合研擬分區分段施工,相關時程已納入核定工期內,併詳施工補充條款第2點。 十、本案已於110年4月14日公開上網招標,並於110年5月10日及110年5月18日公告無法決標;本次上網招標僅調整總預算金額至新台幣6億1,815萬元整、工期550日曆天及施工補充條款做調整(詳後附施工補充條款第46點)。 十一、殘值或標售項目(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 1.原有路面刨除後瀝青混凝土為有價料,數量估算約4,394M3/,單價682元/M3,合計2,996,708元整。 2.土石方銷售,數量估算為17,617M3/,單價50元/M3,合計880,850元整。 3.鋼筋有價料(側溝數量估算為25kgM3//M、燈桿120kg/支、汙水管53kg/M),共約111,285KG,單價3元/KG,合計333,855元整。 4.卵(塊)石銷售,數量估算為76M3/,單價700元/M3,合計53,200元整。 以上殘值或標售項目承商施工後依實做數量結算,並於機關指示或驗收結算請領尾款前繳回機關。 十二、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辦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十三、更新 修該改補充條款 原工期540天改為550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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