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契約簽訂後30個日曆天內提送期初報告,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
二、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
三、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
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正本
二、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民間團體
立案證明書或法人登記證明
三、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
(1)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3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本案為「雲林縣縣定民俗:北港進香調查研究」、「北港地區傳統工藝與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之調查研究」兩案接續之出版計畫。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10月18日(88)工程企字第8812951號函:「機關辦理委託設計時,前階段規劃之成果若予公開,為規劃之廠商並無競爭優勢,即符合旨揭施行細則第39條第2項之『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得參與後階段之設計服務。」因前階段調查研究成果已一併於招標文件公開,前階段作業之廠商無競爭優勢、無利益衝突、無不公平競爭之虞,同意前階段廠商做為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
八、本案係為「雲林縣北港百年藝鎮再造歷史現場計畫」項下1-1基礎調查研究之子計畫,廠商如為提供專案管理服務之廠商,於該服務有關之採購,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詳雲林縣政府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評選作業規定第62點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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