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hga313@mail.yunli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依法設立或登記,可提供本標的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本案採複數決標,評選2家優勝廠商,分別辦理A、B級紀念品評選,A級紀念品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0萬元整(含稅),評選序位第1名為優勝廠商;B級紀念品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20萬元整(含稅),評選序位第1名為優勝廠商。投標廠商得依其履約能力擇一投標或兩者皆投,並於投標文件封面註明「2017台灣燈會紀念品採購案-A級紀念品」或「2017台灣燈會紀念品採購案-B級紀念品」,惟若已為A級紀念品之優勝廠商將不得參加B級紀念品之評選。
八、本案紀念品排除屬於食品類之產品。
九、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社會資源分配確定後始決標生效。
※更正事項:
1.需求說明書第伍點和第柒點標的內容不一致,經查第柒點內容誤植「記者會計畫書」,予以刪除。
2.本案原訂於105年09月29日上午10時開標,因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延至105年10月05日原時間地點、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