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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4雲林縣四湖鄉溪底村成功路1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 應於甲方通知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履約各分段進度表由雙方協議訂定之。 (2) 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見招標公告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範圍土木、結構工程)或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等廠商者,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具有承做本標案標的內容能力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2. 工程顧問公司: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3. 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企劃書(6本)。
6. 切結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東光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