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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113學年度得標廠商履約品質優良,經本鄉聯合採購學校共同決議後,得後續擴充一年。114學年度目前預訂114年8月30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飛沙國中114年8月30日至115年8月29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8,547,880元整。若114學年度無教育部「推動偏鄉學校午餐方案」補助方案,食材價金將調整為每餐21元供應,後續擴充金額中的午餐契約金額合計則為新台幣3,948,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東路37號
履約期限
以雲林縣政府公告113學年度上課日為基準(飛沙國中另有註記)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府教體一字第1132411000號雲林縣學校午餐採購契約(範本)-1130315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午餐食材聯合採購.採固定價格.故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食材製造、供應、經銷、運輸等相關營業項目,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若113學年度得標廠商履約品質優良,經本鄉聯合採購學校共同決議或委由招標學校認定,得後續擴充一年。114學年度目前預訂114年8月30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飛沙國中114年8月30日至115年8月29日止),實際日期按縣政府公告之當學年度起訖日期。
2.後續擴充之金額及人數:國小每人每餐約39元,國中每人每餐約46元(實際契約價金以縣府實際核定補助金額為主),預估四湖國小...等十三所國中小學人數約為940人,故預估金額為7,788,680,運費約759,200元,上述後續擴充金額合計為新台幣8,547,880元整。但仍以各校當年度實際人數及送餐天數所簽約之金額,運費以實際用餐天數及公里數為主。
3.若114學年度無教育部「推動偏鄉學校午餐方案」補助方案,食材價金將調整為每餐21元供應,後續擴充金額中的午餐契約金額合計則為21*940*200=3,948,0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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