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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費來源:標餘款、縣府補助款。後續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不超過採購金額50%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南揚街6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南揚街6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等。(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如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繳納憑據。
5.採電子領標者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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