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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延平路2段642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 並於開工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竣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廠商屬行號時,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得以承攬關於防水、隔熱工程,其它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應與正本相符)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請勿附營利事
業登記證,已規定無效)。
(2)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最近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
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
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電子繳交憑據」文件(以電子領標者需檢附)。
(7)工程承攬手冊(依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七款無者,免
備之)。
(8)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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