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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jhgs@mkjh.y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和平街101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和平街101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
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體育器材製造、批發、零售業、體育工程業相關業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
4.切結書。
5.電子領標憑據文件。
6.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總務處承辦人蘇先生,聯絡電話:05-6653587#047。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 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
五、倘截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校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校不另通知。
六、投標廠商應於開標前二日內自行於本案所刊登之網路及採購公報查看是否有刊登更正公告,本校對於更正部分不另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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