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31雲林縣大埤鄉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民權路80號
電子郵件信箱
shjh@mail.dpjh.y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數量視112學年度第1學期實際學生人數為準。
112學年度第1學期採購標的經學校審核品質優良且服務績效良好者,方可作為112學年度第2學期擴充採購對象。
採購金額:80元*43人*64天=220,16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民權路8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民權路8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且具有下列證明文件者。
(一)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需有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一項)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112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上班時間內向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總務處徐鎮煌先生洽購(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
2、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3、郵購,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校,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請寄雲林縣大埤鄉民權路80號徐鎮煌先生收,並向郵局購買匯票文件工本費現金新台幣貳佰元整,匯名為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免文件工本費)或至大埤國中總務處購買及可用現金或郵政匯票洽購,匯票抬頭請填寫『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文件工本費現金新台幣貳佰元整。
其他
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一、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招標文件於本校總務處,免費公開閱覽。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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