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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得標廠商於108學年度履約期滿後,由本校召開服裝儀容審議委員會就廠商之交貨情況、商品與服務品質及學生使用情形予以檢討,評定是否為優良廠商。評定結果之紀錄奉校長核准後,得於辦理議價後續約一年,若決議不予續約,則另行招標。
(二)擴充增購方式:男、女生服裝各200套。
(三)擴充總金額:以新臺幣51萬2,000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1530號
履約期限
夏季制服108年8月29日前;冬季制服108年10月1日前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領有營業執照之服裝製造或經銷之廠商。
二、檢附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套量時間:暫定民國108年6月28日,時間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二)依本校指定時間,來校完成套量、發放及退換貨事宜。
(三)服裝應包裝好並註明學生班級、座號、姓名。
(四)108學年度夏季學生制服服裝應於民國108年8月29日前交貨完畢;冬季學生制服服裝應於民國108年10月1日前交貨完畢。
(五)得標廠商應確實於保固期間內,在本校學區內設點,並依決標金額販售(需填具切結書,其地點應可配合學校需求調整),且配合學校學生暨轉學生之零星加買與更換,廠商應於一週內供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加價損及本校學生權益,尺寸大小不合者,應予更換至合適為止,另有身材特殊者,廠商亦須配合製作。(其設服務點之成本,由廠商自行吸收)
(六)得標廠商應於保固期間內備本案男、女服裝各若干套置於本校,由校方因應有臨時狀況時代為販售,且服裝一經出售應隨即補貨。
(七)108學年度預估新生學生數為400人(男、女生預估各200人),確實數量依學生實際購買數為準。
(八)得標廠商於108學年度履約期滿後,由本校召開服裝儀容審查委員會議就廠商之交貨情況、商品與服務品質及學生使用情形予以檢討,評定是否為優良廠商。評定結果之紀錄奉校長核准後,得於辦理議價後續約一年,若決議不予續約,則另行招標。
(九)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後35日曆天內,依本案規格說明製作所有服裝樣本各一件(若樣式有部分修改得標廠商應配合學校提供打樣),送本校確認樣式及顏色後存驗,方可大量生產。樣本材質須符合本校規格,若有質疑,本校得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或紡拓會等公證單位檢驗,其檢驗費由廠商支付。因送檢驗所增加之時間,廠商不得據以延長履約期限。
(十)服裝如發現瑕疵,應無條件接受換貨或退貨。
(十一)廠商所提供之服裝應符合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規定,於驗收時須提供合法設立之檢驗單位所開立之檢驗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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