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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擬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經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未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得由本機關徵詢得標廠商同意後,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並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擴充之履約期間: 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擴充期間以115學年度為限。
3.擴充金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給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雲林縣立古坑華德福實驗⾼級中學-⼿⼯教室(雲林縣古坑鄉崁腳村南昌6-27號,瑞華樓一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完成全部載運勞務約定事暨保障履約期間學⽣安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雲林縣立古坑華德福實驗⾼級中學-總務處(雲林縣古坑鄉崁腳村南昌6-27號,瑞華樓一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履約之⽇起⾄115年07⽉31⽇⽌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營業項⽬包含遊覽⾞客運業,具有與本案相同履約標的營業項⽬或履約能⼒相關⾏業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依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26條1項末段規定,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為
「預估需⽤⾦額」。
⼆、本採購預算案尚未經上級機關完成核定補助程序,擬先辦理「保留決標
」,俟完成核定補助程序後,再⾏通知決標⽣效,並載明於招標文件。(⾏政院公共⼯程委員會98年6⽉1⽇⼯程企字第09800196000號函釋參照)開標前,如已完成核定補助程序,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
三、本採購契約條款載明本案採購計畫因故暫停或未獲上級機關全額補助,或補助款已⽤罄等經費不⾜額情形,機關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契約,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四、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
五、本案契約價金原則分三期付款,並依上級機關補助款撥入本校進度酌予調整實際付款期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立古坑華德福實驗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