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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雲林縣立斗南高中校舍 (仁愛樓)補強工程監造技術服務預算金額202,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0雲林縣斗南鎮中山路21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78570 號函修正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必要文件)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應附廠商登記或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建築師事務所應附開業證書;土木技師及結構技師事務所應附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及技師執業執照)。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會員證。(有效期) (必要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與標的有關基本資格)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必要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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