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電子郵件信箱
yl699900002@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有土木、水利、結構工程之廠商)。
二、土木、水利、結構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提出資料】:企劃書一式8份(請加目錄),內容請依「招標需求書」編寫。
【評審標準】:滿分一百分,合格七十分。
評審項目及標準:總計100分
一、計畫概述、預期成果及可行性:15%
二、設計內容、方法與流程:30%
三、經費編列之合理性:20%
四、投標廠商之人力組織、經驗及履約(信譽)結果說明、最近三年之服務紀錄:25%
五、簡報與答詢:10%
【開標評審作業】:
一、第一階段開標當日先於本所二樓開標室審查廠商基本資格。
二、第二階段訂於開標當日上午10:30辦理評審作業,由廠商出席簡報,本所審查廠商所提企劃書後,由評審小組擇前三名為最符合需要者。
三、擇期依序辦理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壹佰元整(不含手續費)。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郵寄口湖郵政第五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總務課收。
【廠商要求釋疑期限】: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總務課提出。
【雙方責任範圍】:
一、廠商所完成預算書圖,主辦工程機關僅就涉及需求部份予以認可,其餘技術、結構、安全等專業部份由廠商簽証負責。
二、本案之承包廠商應於履約期間辦理專業責任險(包括因業務疏漏、錯誤或過失,違反業務上之義務,致有所損失)其保險金額為契約價金總額,所需費用由承包廠商負擔。
三、本案免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本案工程總經費為4,000,000元,本案廠商報價費率上限為10.5%。
二、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附領標憑證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現場廠商提出說明確認(限該案資格審查結束前)。確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關於應檢附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辦理。惟第一次招標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改採限制性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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