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有土木、水利、結構工程之廠商)。
二、土木、水利、結構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提出資料】: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請加目錄),內容請依「招標需求說明書」編寫。
【評審標準】:滿分一百分,合格七十分。
評審項目及標準:總計100分
一、計畫概述(緣起、目的、工作內容、預期成果及可行性):20%
二、設計內容、方法與流程(設計內容及其應注意事項):25%
三、經費編列之合理性(預期成果之可行性、經費編列之合理性及廠商承攬本案所需服務經費概估及經費利用情形):20%
四、投標廠商之人力組織、經驗及履約(信譽)結果說明(包括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對類似案件之經驗與能力、學經歷專長、職位與責任、技術服務機構之組織簡介與業務範圍、最近五年內承辦類似案件規劃、設計、監造經驗實績):20%
五、簡報及答詢:15%
【開標評審作業】:
一、第一階段開標當日先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審查廠商基本資格。
二、第二階段訂於開標當日上午10:30辦理評審作業,由廠商出席簡報,本所審查廠商所提企劃書後,由評審小組擇前三名為最符合需要者。
三、擇期依序辦理議價。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壹佰元整(不含手續費)。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郵寄口湖郵政第五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收。
【廠商要求釋疑期限】: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行政室提出。
【雙方責任範圍】:
一、廠商所完成預算書圖,主辦工程機關僅就涉及需求部份予以認可,其餘技術、結構、安全等專業部份由廠商簽証負責。
二、本案之承包廠商應於履約期間辦理專業責任險(包括因業務疏漏、錯誤或過失,違反業務上之義務,致有所損失)其保險金額為契約價金總額,所需費用由承包廠商負擔。
三、本案免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本案概估建造費用為1,400,000元,其委託設計監造費擬依99年1月15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900015300號令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及計費辦法規定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10.5%,故本案廠商報價費率上限為10.5%。。
二、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附領標憑證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確認(限開標當日17:00前)。確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關於應檢附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辦理。惟第一次招標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改採限制性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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