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68000400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或快捷郵件寄至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5個日曆天內提送工程預算書圖,餘詳契約書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電機工程科為限)。
2.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
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電機工
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點規定
1.技師事務所:負責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執業所在地當年公
會會員證及最近一年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
2. 工程顧問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
公司登記證、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
期營業稅稅額申報書、切結書1、切結書2。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建設課吳憲昌,聯絡電話:7871643。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2)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 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五、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六、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七、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八、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第一款規定,本案採最有利標中參考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比價,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九、本案係委託廠商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工程總經費新臺幣1,600萬元整,概估建造費用為工程費之85%計新臺幣1,360萬元整,服務費用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其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十、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345,40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壹拾 點 零 折訂定。十一、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十二、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玖點零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十三、投標廠商須於企劃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折扣值,以供甲 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折扣值,屆時將以 「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折扣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十四、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繳納。十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以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辦理。十六、評審委員會成立時機:招標前。十七、評審委員會成立日期:民國115年4月13日。十八、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十九、評審委員名單如下(外聘委員0人;內派委員5人):(一)、姓名/職稱:吳昂謹/四湖鄉公所建設課課長。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7871643/ yl680004001@mail.yunlin.gov.tw。學歷: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 (二)、姓名/職稱:吳秀珍/四湖鄉公所清潔隊隊長兼市場管理員。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7875755/yl680501001@mail.yunlin.gov.tw。學歷:國立嘉義師範學院幼稚教育系。 (三)、姓名/職稱:丁憶雲/四湖鄉公所財行課長。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7876863/ yl680003032@mail.yunlin.gov.tw。學歷:嶺東科技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四)、姓名/職稱:劉政德/四湖鄉公所民政課長。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7872174/yl680004020@mail.yunlin.gov.tw。學歷: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 (五)、姓名/職稱:賴啟昌/四湖鄉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所長。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7873376/lai683@yahoo.com.tw。 學歷:世新大學新聞學系。二十、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一)、鄭柏宏/技士/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二)、尤鴻武/課員/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三)、吳憲昌/技工/不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二十一、廠商如未依本契約規定辦理或相關法規規定執行造成機關行政不便者,除另有規定外,機關得依實情酌予罰款本案契約結算金額百分之一,以示懲戒。二十二、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7875205二十三、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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