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68000400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或快捷郵件寄至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 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日起15個日曆天內提送工程預算書圖初稿,餘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水利工程科為限)。
2.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負責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執業所在地當年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年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
2.工程顧問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稅額申報書。
3.建築師事務所: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切結書1。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建設課尤鴻武,聯絡電話:05-787164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郵購人
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
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
五、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六、(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七、本案係委託廠商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工程總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概估建造費用為工程費之85%計新臺幣170萬元整,服務費用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其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八、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78,50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
壹拾 點 零 折訂定。
九、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
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 壹拾 點 零 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二、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13年7 月31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
室,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三、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
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
系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
繳納。
十四、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
05-78752050。
十五、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六、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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