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uhu103024@zu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参拾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受款人抬頭為: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 17、18 點規定。須具合格證件(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須附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文件、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等)且無不良廠商紀錄者。
附加說明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建設課 陳慶和,聯絡電話:05- 7871643 。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本案總工程預算金額計新台幣 12,033,276元
(4) 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本標案名稱:「四湖鄉蔡厝村南光農地重劃區東西14路農路改善工程等四件工程」。係由
1.四湖鄉南光農地重劃區南北二路農路改善工程(工程經費:4,467,000元整,發包金額:4,218,000元整);
2. 四湖鄉蔡厝村南光農地重劃區東西14路農路改善工程(工程經費:2,950,000元整,發包金額:新台幣2,823,276元整);
3. 四湖鄉蔡厝村蕭厝農路等二處改善工程(工程經費:1,355,000元整,發包金額:新台幣1,262,000元整) ;
4. 四湖鄉中溪尾農路改善工程(工程經費:3,900,000元整,發包金額:新台幣3,730,000元整)合併發包分別訂約辦理。
六、請廠商於領標期限前,自行查看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是否有所異動。
七、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10年8月31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室,以備依法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八、契約書單價編定部分由得標廠商標價與預算書發包金額之百分比依本所預算書相關單價調整。
九、本工程若因為承包商空氣污染防治措施不良,致使本所遭受罰款,概由廠商負責繳納。
十、本案承包商所屬柴油車輛,每年至少乙次至本縣
或其他縣(市)政府
所屬柴油車排煙檢測站進行排煙檢測,並於開工日3個月內將合格排煙檢驗証明提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以確保工程施作之柴油車輛均為低污染車輛。
十一、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雲林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十二、為落實砂石車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廠商應責成其砂石、廢土、建材協力廠商不得有使用拼裝車或超載等行車違規行為。本工程禁止拼裝車及超載車輛進出工地,如經機關、監造單位或民眾發現違反前揭規定者,得比照契約第11條第10款規定扣2點懲罰性違約金,且得按日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十三、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九十二點至第九十三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十四、投標廠商取得公共工程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十五、投標廠商應就本電子檔空白標單,辦理下列事項:
(一)、於價格詳細表中各價格欄位,鍵入該項目之價格。
(二)、於資源統計表中,鍵入各項目之數量及價格。
十六、投標廠商完成空白標單鍵入工作後列印之,並將列印文件內總價以中文大寫填入投標標價清單預留欄內;投標廠商應將列印文件裝訂成冊,且依規定將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名稱填入預留欄及加蓋印信後,併電子檔裝入「標單封」或「標封」內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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