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CK02 已決標公告

雲林縣四湖鄉108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決標日:108/07/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農崧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4,000
原始預算
$ 634,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9.6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機關代碼 3.76.49.68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傳真號碼 (05)7874261
電子郵件信箱 zuhu103024@zu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7 14:00
開標地點 本鄉公所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31日前履約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大部分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配合本案之需要做部分修改。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交通部立案登記旅行業。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二十五、六十四點規定。須具合格證件(如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等)且無不良廠商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民政課郭子禾,聯絡電話:05-7872174。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 七、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八、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九、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十、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及「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決標程序(二)規定,本案採最有利標中參考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比價,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價格給付,依規定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訂其它內容。 十一、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每人新臺幣2,000元整,以實際參加人數結算;另 應負擔本所工作人員預估20人,工作人員人數不計入給付價金內。 十二、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9.68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機關代碼
3.76.49.68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傳真號碼
(05)7874261
電子郵件信箱
zuhu103024@zu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7 14:00
開標地點
本鄉公所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31日前履約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大部分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配合本案之需要做部分修改。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交通部立案登記旅行業。 2.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二十五、六十四點規定。須具合格證件(如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等)且無不良廠商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民政課郭子禾,聯絡電話:05-7872174。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 七、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八、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九、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十、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及「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決標程序(二)規定,本案採最有利標中參考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比價,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價格給付,依規定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訂其它內容。 十一、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每人新臺幣2,000元整,以實際參加人數結算;另 應負擔本所工作人員預估20人,工作人員人數不計入給付價金內。 十二、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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