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9.6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6.49.68 |
|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 機關地址 | 654雲林縣 四湖鄉 中山西路44號 |
| 聯絡人 |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
| 聯絡電話 | (05) 7876863 #123 |
| 傳真號碼 | (05) 7874261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7/10/19 10:00 |
| 原公告日期 | 107/10/1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76.49 |
| 補助機關名稱 | 雲林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05,840元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雲林縣-四湖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Q1027***** |
| 廠商名稱 | 郭榮鍊土木技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自然人 |
| 廠商業別 | 技師事務所 |
| 廠商地址 | 600 嘉義市 東區 光華路35之1(4樓) |
| 廠商電話 | (05) 2292350 |
| 決標金額 | 63,84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7/10/25 - 107/11/23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四湖鄉崙北村溪崙部落聯外排水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郭榮鍊土木技師事務所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63,840元 |
| 底價金額 | 105,84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63,84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7/10/25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7/11/14 |
| 契約編號 | (107)四鄉民字第ST01號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63,840元 |
|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 該事務所於民國107年10月19日鍊技字第107101902號函提出書面說明,承諾願意承攬本案,絕無降低品質並誠信履約責任,經本所業務單位評估廠商提出之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本所原則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五項第一款決標於該廠商。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9.68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 附加說明 | 本勞務採購案於民國107年10月1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最低標廠商「郭榮鍊土木技師事務所」投標總標價:依工程決算總額叁點捌%為規劃設計監造費,投標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約六成○三】,該事務所於民國107年10月19日鍊技字第107101902號函提出書面說明,承諾願意承攬本案,絕無降低品質並誠信履約責任,經本所業務單位評估廠商提出之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本所原則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五項第一款決標於該廠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