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FS11 已決標公告

雲林縣四湖鄉鄰長及鄉民代表服務處政令宣導用報紙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決標日:106/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四湖派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0,000
原始預算
$ 1,119,600
底價金額
$ 1,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9.6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小姐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機關代碼 3.76.49.68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小姐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傳真號碼 (05)7871486
電子郵件信箱 zuhu103024@zu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3 10:00
開標地點 本鄉公所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受款人抬頭為: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採購項目有關之登記或設立之合格證明文件,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者: (1)報紙業(J301010)。 (2)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 (3)廣告傳單分送業(I401020)。 二、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規定。須具合格證件(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須附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等)且無不良廠商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財物採購需求單位聯絡人:民政課 郭子禾,聯絡電話:05-7872174分機215。 二、財物採購單位聯絡人:行政室 吳秋惠,聯絡電話:05-7876863分機123。 三、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 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 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 不合格標。 五、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六、請廠商於領標期限前,自行查看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是否有所異動。 七、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06年12月13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室,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54或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八、本案為財物標,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投標廠商繕寫 "財物採購投標標價清單" 之單價,如高估於 "財物採購預算書" 之單價,超過預算金額由投標廠商自行吸收。 九、本案請依”雲林縣四湖鄉鄰長及鄉民代表服務處政令宣導用報紙招標規範”之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案擬俟107年度總預算經本鄉鄉民代表會通過後再行訂約。 十一、本案係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 項之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9.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小姐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機關代碼
3.76.49.68
單位名稱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聯絡人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小姐
聯絡電話
(05)7876863#123
傳真號碼
(05)7871486
電子郵件信箱
zuhu103024@zu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3 10:00
開標地點
本鄉公所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受款人抬頭為: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採購項目有關之登記或設立之合格證明文件,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者: (1)報紙業(J301010)。 (2)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 (3)廣告傳單分送業(I401020)。 二、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規定。須具合格證件(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審查項目,須附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等)且無不良廠商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財物採購需求單位聯絡人:民政課 郭子禾,聯絡電話:05-7872174分機215。 二、財物採購單位聯絡人:行政室 吳秋惠,聯絡電話:05-7876863分機123。 三、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 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 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 不合格標。 五、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六、請廠商於領標期限前,自行查看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是否有所異動。 七、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06年12月13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室,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54或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八、本案為財物標,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投標廠商繕寫 "財物採購投標標價清單" 之單價,如高估於 "財物採購預算書" 之單價,超過預算金額由投標廠商自行吸收。 九、本案請依”雲林縣四湖鄉鄰長及鄉民代表服務處政令宣導用報紙招標規範”之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案擬俟107年度總預算經本鄉鄉民代表會通過後再行訂約。 十一、本案係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 項之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