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670020018@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待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含原項目及原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至115年11月30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50,000元整;另本案後續擴充涉及設計監造費用增加時,將另依程序辦理契約變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以郵局匯票為限,抬頭寫明「雲林縣元長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201,000 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雲林縣元長鄉公所(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7號)或 寄達元長郵局第十七號信箱
履約期限
於開工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或派工單累計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營造業(土木包工業限登記地址為雲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者始得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可作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土木包工業: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綜合營造業: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財行課 張瑋玲,聯絡電話:05-7882221 #251。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財行課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7號財行課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採購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七、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7882221#240
八、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九、本案工程材料:預拌混凝土、瀝青混凝土及鋼筋等施工材料,請得標廠商於施工前檢附相關供料證明文件。
十、本案為第1次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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