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14 已決標公告

元長鄉下寮、鹿南、新吉、五塊、長北等5村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工作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決標日:111/05/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326
原始預算
$ 191,142
底價金額
$ 182,040
決標折數
6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9.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建設課-田承霖
聯絡電話 (05)7882221#171
機關代碼 3.76.49.67
單位名稱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5雲林縣元長鄉仁愛街2號
聯絡人 建設課-田承霖
聯絡電話 (05)7882221#171
傳真號碼 (05)7881174
電子郵件信箱 ych109116@yuancha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所財行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以郵局匯票為限,抬頭寫明「雲林縣元長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2 17:30
開標時間 111/05/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議事廳。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或寄達元長郵局第十七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日起30日內交付預算書圖,監造至本工程竣工決算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且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可做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技師事務所: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 (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及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財行課陳永錫,聯絡電話:05-7882221#222。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財行課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財行課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700,000元整,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3,034,000元整,本案服務費用為新台幣191,142元整,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建造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合計設計監造:10.5%之60%訂定。廠商報價不得高於6.3%,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七、請依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辦理,並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並建立入場查核機制。 八、本採購決標方式為:以費率(%)決標。 九、本案技術服務費計算標準為6.3%。 十、本案訂約日期為決標日起10日,並於訂約日起30日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委託規劃工作之內容)及監造計畫書交付本所審查。 十一、本案為第1次公告,今業經簽核奉准,倘投標廠商未達三家,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9.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建設課-田承霖
聯絡電話
(05)7882221#171
機關代碼
3.76.49.67
單位名稱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機關地址
655雲林縣元長鄉仁愛街2號
聯絡人
建設課-田承霖
聯絡電話
(05)7882221#171
傳真號碼
(05)7881174
電子郵件信箱
ych109116@yuanchan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所財行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以郵局匯票為限,抬頭寫明「雲林縣元長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2 17:30
開標時間
111/05/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議事廳。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或寄達元長郵局第十七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日起30日內交付預算書圖,監造至本工程竣工決算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且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可做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技師事務所: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 (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及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財行課陳永錫,聯絡電話:05-7882221#222。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財行課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財行課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700,000元整,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3,034,000元整,本案服務費用為新台幣191,142元整,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建造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合計設計監造:10.5%之60%訂定。廠商報價不得高於6.3%,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七、請依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辦理,並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並建立入場查核機制。 八、本採購決標方式為:以費率(%)決標。 九、本案技術服務費計算標準為6.3%。 十、本案訂約日期為決標日起10日,並於訂約日起30日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委託規劃工作之內容)及監造計畫書交付本所審查。 十一、本案為第1次公告,今業經簽核奉准,倘投標廠商未達三家,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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