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660010005@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6雲林縣臺西鄉中央路4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台西郵政第15號信箱或親送本所服務台收件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或派工單累計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限登記地址為雲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者始得投標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公會會員證。
二、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發包中心,請附回郵票資(約13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等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八、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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