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6982004@mail.taihs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行政中心進駐後擴充保全費用6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6雲林縣臺西鄉中山路2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含圖說費),可用郵政匯票洽購,匯票抬頭請填寫『雲林縣臺西鄉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6雲林縣臺西鄉中山路29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九、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投標廠商須為政府核准設立之保全業
(二)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
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2/18更正說明 本案招標文件截止投標日期誤植致與公告不一致,特此更正相關文件,並延長等標期至12/20上午9時30分截標,12/20上午11時開標。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一、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發包中心,請附回郵票資(約13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等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伍、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八、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
九、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十、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