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zho013@mail.baojho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 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褒忠郵政第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 本所發包處(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契約訂定之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能承攬本案具社區輔導、社區福利服務方案執行與相關社區會務財務等經驗者之:
1、依法登記之公司或行號。
2、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3、依法登記民間團體組織。
4、教育或學校研究機構。
(二)、投標時應檢附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依法登記之公司或行號:
(1)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依法登記民間團體組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4、教育或學校研究機構:同意公函或授權書。
(三)、
投標時檢附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式7份。
(四)
投標須知第24頁,第十六點評審日期:同開標日下午2時,第十七點評審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已獲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三、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
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
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
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
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
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
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