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zho013@mail.baojho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褒忠郵政第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 本所發包處(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開業證書影本。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廠商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
團體之證明。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
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標單(三用文件)。
6.服務建議書1式8份。
7.電子領標憑據(以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者須檢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
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二、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
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
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
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
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
前一日答復。
五、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
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
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
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
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六、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為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若有相關身分
者,請主動揭露身分。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
八、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為最新版113.1.1版,請投標廠商詳閱附註欄說明後再勾選,以免影響投標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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