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35雲林縣東勢鄉雲林縣東勢鄉東榮路29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ryaq5203@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東勢厝郵局第8號信箱或送達本所收發室(雲林縣東勢鄉東榮路29巷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以土木或結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建設課(楊博渝),聯絡電話:05-6991524。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處,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五、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12,000,000元整,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9,538,951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甲、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乙、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丙、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丁、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六、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978,895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 拾 折訂定。
七、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範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八、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 拾 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9152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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