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35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東榮路29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d6991524@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東勢厝郵政第8號信箱」或送達本所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1年3月5日10時起至111年3月5日16時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
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受停權處分期間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 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最近一期繳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信用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
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三)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得以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廠商企劃書以「111年東勢鄉國際臺灣胡蘿蔔日暨農特產品行銷活動」進行規劃,活動時間為111年3月5日10時至16時止,並請檢附A4規格企劃書8份(內容應含企劃服務內容50%、表演品質25%、價格合理性20%、歷年經辦結果5%)。開標由所有參與競標之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合格廠商進行評審程序,由評審小組出席人員評審評分(評審合格分數為平均七十分(含)以上,未達合格分數者不得為決標對象),以總評分最高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其他決標事宜爰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案預算金額新台幣920,000元
三、業務單位連絡人:農業課鍾官縉,聯絡電話:05-6991524轉22
四、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五、(一)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
六、議價或比價時,未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到場者,經電話通知(限30分鐘)說明確認,逾30分鐘視同放棄。
七、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文件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後,由工作小組另電話通知廠商至本機關向評審委員會做現場簡報(簡報順序當場抽籤,廠商簡報時間為15分鐘)。
八、本案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九、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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