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35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東榮路29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d6991524@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第一臨時辦公大樓3樓會議室(東勢鄉東榮路29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東勢厝郵政第8號信箱」或送達本所收發(第一臨時辦公大樓:東勢鄉東榮路29巷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
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受停權處分期間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最近一期繳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信用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
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三)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得以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本所秘書室許佳雯,聯絡電話:05-6991524*56。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秘書室收發,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6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五、廠商應於投標前,至實地履勘,以確認保全安裝範圍,如有疑問或不明
者,應於投標前洽承辦單位,事後不得再提爭議。
六、議價或比價時,未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到場者,經電話通知(限30分鐘)說明確認,逾30分鐘視同放棄。
七、本案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八、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91523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915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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