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ly03@ems.mlvillag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抬頭為-雲林縣麥寮鄉公所,郵購者應附回件信封及150元郵票(勿貼)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本地郵局郵戳及本所收發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二、電子領標費用新臺幣100元整(不含電子領標系統手續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郵寄至麥寮鄉公所或由專人送達本所收發638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興路119號
履約期限
第1批:決標日起45日內由公所函文通知交貨40%以上契約金額數量。 第2批:決標日起180日內由公所函文通知交貨所剩契約金額數量。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路燈及路燈材料等公司或商行、營業登記項目有路燈及路燈材料之廠商、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現場購買或郵購(限於上班時間內),在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者請逕寄至-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行政室-發包中心》收)。二、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詳如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不辦理公開閱覽。
2.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告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如另有變更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金融機構為雲林縣麥寮鄉農會;戶名為麥寮鄉撥保管款專戶,帳號為69801-04-009502-7,並請投標廠商加註採購標案名稱。
四、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之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到場者,除負責人親自到場外,如係以委任書授權到場者,應提出身分證件或提出可證明身分之方法,供機關核對,必要時機關可影印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考。
五、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0,000 元整。
六、預算金額:新臺幣1,600,000元(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決標方式:單價決標(以各項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