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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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270,000元,期間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罊止,並於原契約條件及各項決標單價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1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罊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造業登記證、 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 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除上開應附證明文件外,仍另須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等,供本所審標。]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建設課(葉懷瑄),聯絡電話:05-6962946。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 廠商標價不得高於採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五、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及廉政信箱:崙背郵政第三號信箱。
六、挖除剩餘土方料折價(本項為有價回收,(台19線以東)單價65元/m3、(台19線以西)單價45元/m3 (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為固定單價,不因決標而調整,由承包廠回購並繳交本所公庫,以實作數量計價並於完工驗收前一次繳回。
七、廠商依"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自治條例"需繳納特別稅30元m3,費用承廠商應自行繳納,不另計價。
八、AC挖(刨)除料,其剩餘折價價值部分已以固定單價297元/T(含稅)計算之,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後請領工程款前,應繳交AC挖(刨)除料剩餘折價價值金額至公庫,但實際需繳金額應以實際結算數量計算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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