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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 合格標。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土木包工業 。
(二)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三)、環境保護工程業
(四)、營業項目含疏濬業(E401010)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 土木包工業:(限登記地址: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者始得投標):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三) 環境保護工程業: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
(四) 非屬前項行業承攬之工程,主辦採購機關應依「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訂定投標廠商行業:登記證明文件上之營業項目須與「疏濬業」相關者。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除上開應附證明文件外,仍另須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等,俾憑本所審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建設課,聯絡電話:05-6962946。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總務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 廠商標價不得高於採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4)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採購案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
七、挖除剩餘土方料折價(本項為有價回收,單價45元/m3(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為固定單價,不因決標而調整,由承包廠回購並繳交本所公庫,數量約297m3,折價金額13,365元,以實作數量計價並於完工驗收前一次繳回。
八、廠商依"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自治條例"需繳納特別稅30元m3(297*30=8,910元),費用承廠商應自行繳納,不另計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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