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43 已決標公告

崙背鄉枋南村新庄集會所活動中心新建計畫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決標日:111/0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黃憲國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0,304
原始預算
$ 580,851
底價金額
$ 581,943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9.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中政
聯絡電話 (05)6962945
機關代碼 3.76.49.62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637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聯絡人 許中政
聯絡電話 (05)6962945
傳真號碼 (05)6962062
電子郵件信箱 lbei103080@lunb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580,85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80,851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總務室購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8 17:30
開標時間 110/12/29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崙背郵政第3號信箱(以郵戳為憑)或送達本所收發文室(雲林縣崙背鄉東明村4鄰行政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除上開應附證明文件外,仍另須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俾憑本所審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協助機關辦妥決算作業且無其他代辦或解決事項止,餘詳契約規定。 一、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文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總務室,免費公開閱覽。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五、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8,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6,331,619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第二類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9.3%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8.7%。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7.6%。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6.4%。 六、本案服務費用發包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80,851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百分之壹佰訂定。 七、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八、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截止收件期限後,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依實際投標家數辦理資格審查。 十一、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繳納。 十二、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及廉政信箱:崙背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9.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中政
聯絡電話
(05)6962945
機關代碼
3.76.49.62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637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聯絡人
許中政
聯絡電話
(05)6962945
傳真號碼
(05)6962062
電子郵件信箱
lbei103080@lunb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580,85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80,851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總務室購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8 17:30
開標時間
110/12/29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崙背郵政第3號信箱(以郵戳為憑)或送達本所收發文室(雲林縣崙背鄉東明村4鄰行政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除上開應附證明文件外,仍另須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俾憑本所審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協助機關辦妥決算作業且無其他代辦或解決事項止,餘詳契約規定。 一、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文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總務室,免費公開閱覽。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五、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8,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6,331,619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第二類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9.3%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8.7%。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7.6%。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6.4%。 六、本案服務費用發包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80,851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百分之壹佰訂定。 七、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八、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之壹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截止收件期限後,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依實際投標家數辦理資格審查。 十一、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繳納。 十二、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及廉政信箱:崙背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8 17: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