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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擬擴充期間:自112年01月0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擬擴充預算金額:新台幣伍拾萬元(應俟當年度預算通過立法程序)。
(三)擬擴充數量:預估100座以下。
本採購預計擴充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總務室(地址:637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120元(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一次購領最多以三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所收發室,地址:637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廠商登記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E102011;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縣市為限)、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E101011)、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J101101)、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等或其他具備履約能力相關行業。
(二)自然人,屬本國國民且年滿二十歲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替代;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或無欠稅證明文件替代之)。
(二)自然人:檢附身分證影本並蓋私章。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自111年01月0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擬擴充期間:自112年01月01日止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一、機關行使增購權利,應先經機關首長同意。
二、領標方式及有關注意事項,請參考本案投標須知。
三、本案採購金額(含擬擴充之預算)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公開招標、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公開邀請三家以上廠商投標,復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以合於底價內之單價最低者決標。倘本次未滿三家合格廠商投標而流標,擬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續辦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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