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nnei213@ms1.lin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林內郵政第三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一 樓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書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具公司登記。
(二)具商業登記。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營業項目為「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機械設備製造
業」(CB01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機械器具零售業」
(F213080)、「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990)或其他
行業別得以承作本採購標的之業者。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與正本相符)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
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
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
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
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
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
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本所發包中心(廖慧芬),聯絡電話:05-5892001#21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90158及電子檢舉信abby1013@ms1.lina.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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