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nnei213@ms1.lin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13.20.14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林內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林內郵政第三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一樓發包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1年5月28日(暫定)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符合本案需求之合法登記廠商。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符合前項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等項文件:
(1)一般廠商(含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另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法人團體(含財團或社團法人):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
2.書面審查資料:
(1)符合本案資格證明相關文件及資格審查表內規定之文件1式1份。
(2)企劃書1式10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採購單位聯絡人:本所發包中心(鄭薏芩),聯絡電話:05-5892001分機21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本案價金俟驗收合格後撥付(須俟補助款核撥入庫後再行支付)。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90158及電子檢舉信箱humlet@ms1.lina.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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