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51-10 已決標公告

林內鄉坪頂村成功農路下邊坡、武探坪坑擋土牆及雲61線旁車崎農路崩塌護岸復建工程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決標日:110/10/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竺樺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9,842
原始預算
$ 461,834
底價金額
$ 439,84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9.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建設課(陳柏佑)
聯絡電話 (05)5892001#235
機關代碼 3.76.49.60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43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中正路340號
聯絡人 建設課(陳柏佑)
聯絡電話 (05)5892001#235
傳真號碼 (05)5897461
電子郵件信箱 linnei213@ms1.li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9 雲林縣政府
補助金額 461,8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10/27
原公告日 110/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至本所一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01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1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林內郵政第三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簽訂契約後14日內完成設計預算書交付甲方;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 (二)結構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三)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本所秘書室發包中心(鄭薏芩),聯絡電話:05-5892001#21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 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5,639,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4,398,420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461,834元整(以10.5 %為上限計算),且採議定費率(%)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元)及費率(%),但以費率(%)作為議價依據,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費率者,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費率(%)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90158或電子檢舉信箱humlet@ms1.lina.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9.60
聯絡人
建設課(陳柏佑)
聯絡電話
(05)5892001#235
機關代碼
3.76.49.60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43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中正路340號
聯絡人
建設課(陳柏佑)
聯絡電話
(05)5892001#235
傳真號碼
(05)5897461
電子郵件信箱
linnei213@ms1.lin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9 雲林縣政府
補助金額
461,8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10/27
原公告日
110/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至本所一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01 09:00
開標時間
110/11/01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林內郵政第三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簽訂契約後14日內完成設計預算書交付甲方;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 (二)結構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三)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本所秘書室發包中心(鄭薏芩),聯絡電話:05-5892001#21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 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5,639,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4,398,420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461,834元整(以10.5 %為上限計算),且採議定費率(%)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元)及費率(%),但以費率(%)作為議價依據,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費率者,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費率(%)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90158或電子檢舉信箱humlet@ms1.lina.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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