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採購單位-財行課文雅音/業務單位-工務課施伊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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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單位-財行課文雅音/業務單位-工務課施伊嬬
電子郵件信箱
yl59001002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請於上班時間持郵局匯票向本所財行課開立收據憑據領取招標文件,匯票收受人請填寫『莿桐鄉公所』。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方式寄達莿桐郵局第1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一樓財行課簽收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資訊軟體服務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電器承裝業等。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政府核發准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不得為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工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或其他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影本,未提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得以前一期替代。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請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一、業務聯絡人:工務課施依嬬,聯絡電話:05-5844661*239。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須提供該標案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經公開客觀評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能進入評選階段。
(4)【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所另行通知。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委任人)出席開標現場,攜帶非投標文件上所使用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時,則應完整填寫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備妥代理人(委任人)身分證件以供查證。
七、本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並與經公開客觀評選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平均總評分在合格分數以上之優勝廠商依序辦理議價方式決標。
八、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44661轉271及電子檢舉信箱yl590010070@mail.yunlin.gov.tw。
九、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十一、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