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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ws25@mail.cihto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莿桐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莿桐郵政第1號信箱或送達本所收發室簽收。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零時起至107年12月31日24時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需與標案有關。
2.投標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未能提送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得以前一期替代。
3.公會會員證。
4.其他得提供本項採購服務之法人: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雲林縣莿桐鄉公所,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7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免費公開閱覽。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107年預算審議通過後,方得辦理決標,如預算未獲得通過則逕予廢標。
八、本案為第二次公開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補充說明】
1.鄉民意外保險事故,係指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意外事故或致殘(其他如自殺、犯罪行為、酒駕等以及依合約規定除外責任之情形不理賠),依據保險合約給付理賠金。
2.每人意外死亡理賠金額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3.投保對象為意外發生時已設籍本鄉之鄉民。(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意外死亡不理賠,但意外殘廢需理賠),本鄉鄉民資格以本鄉戶政事務所所登載資料為準。
4.保險期間:本保險期間為自107年1月1日零時起至107年12月31日24日時止。
付款方法:依決標總價分二期(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為第一期,民國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為第二期)平均付款,保險費共計新台幣(廠商決標金額)元整。
總人數認定,以106年09月30日當日本鄉戶政事務所所統計之總人數為準,以後有增減者,不另計人數之計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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