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s66@mail.cihton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莿桐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9,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莿桐郵政第1號信箱或送達本所行政室簽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60日曆天(不含機關行政作業期間)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二個以上估價師組織聯合事務所,並應取得政府核准設立。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1.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係指政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2.當年度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
2.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請持郵局匯票向本所行政室開立收據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
2.領標地點:本所行政室
3.電子領標。
4.郵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莿桐鄉公所』。
【其他】
1.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7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3.招標文件及位置圖由本所工務課提供,請於公告期間辦公時間內洽領並公開陳列提供免費閱覽。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6.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7.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本案預算費用為新台幣588,000元整,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及報價單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費用,作為議價之依據。(若高於預算費用為新台幣588,000元整,視為不合格標)。
9.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即進行評審作業及議價程序。
10.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畫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11.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840421及電子檢舉信箱ws59@mail.cihtong.gov.tw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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