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580003035@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大埤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大埤鄉公所總務或寄達大埤郵政第六號信箱。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委託技術服務之標的工程驗收合格辦理決算完成止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相關證照齊全且無不良紀錄,並有能力承攬完成本標案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當年度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社會課黃啟彰,聯絡電話:05-5912116#184。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總務,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建設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12,084,000元整,服務費用預算金額新台幣1,000,844元整,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設計、監造及相關服務費用)上限如下:
1、建造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12.2 %。
2、建造費用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11.3 %。
3、建造費用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9.7%。
備註:本工程相關服務費用包含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消防設備審查許可及其他相關審查、執照、變更設計等相關費用、地質鑽探與試驗費、配合辦理開工及落成啟用典禮等服務費用。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 1,000,844 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未打折訂定。
八、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比率報價( )。
九、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十一、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以供甲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二、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917471或將資訊傳真至05-5917471。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