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570000223@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購圖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古坑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古坑郵政第1號信箱或送達本所行政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次日起70日曆天內提送土地清查成果報告書,其餘詳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 不動產估價師或地政士事務所。
(2). 2位以上估價師組織聯合事務所。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文件定義及說明於本須知第三十五點):
(1)不動產估價師或地政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2)2位以上估價師組織聯合事務所:
1.所有成員之開業證書
2.所有成員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所有成員納稅證明或以事務所名義申請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行政室洽購。
二、電子領標。
三、郵購。
【其他】
一、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6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四、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本案屆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書面報價,依該辦法第3條規定「於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得經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故本案若僅1家廠商投標時,當場改採議價方式辦理。
五、廠商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同法)第2條之公職人員或第3條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同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一款「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一百零五條辦理之採購。」及第二款「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需履行事前揭露義務,違反者依據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六、具備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廠商,應至本所官方網站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揭露專區,下載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表,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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