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ukeng419@mail.guke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6雲林縣古坑鄉中山路4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購圖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古坑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古坑郵政第1號信箱或送達本所行政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4天內(不含同等品機關審查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營業項目具可提供本案用具製造或販賣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本所行政室(陳信宏),聯絡電話:05-5826320分機21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60 元,需購圖時加附郵資約 5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該案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之規定,本案於截止收件期限後,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雲林縣政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廠商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同法)第2條之公職人員或第3條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同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一款「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一百零五條辦理之採購。」及第二款「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需履行事前揭露義務,違反者依據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八、具備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廠商,應至本所官方網站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揭露專區,下載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表,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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