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ukeng340@mail.guken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案履約期限內,以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依實際需求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古坑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古坑郵政第1號信箱或送達本所行政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45個日曆天完成印製及配送(以日曆天計算者,所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國內依法核准立案或登記之廠商,類別如下:
1.C701010印刷業(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2.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3.IZ10010排版業(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請提供核准設立或登記函,或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設立或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委託代理授權書。
(五)切結書。
(六)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行政室洽購。
二、電子領標。
三、郵購。
【其他】
一、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60 元,需購圖時加附郵資約 5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免費公開閱覽。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該案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附電子領標憑據序號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六、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之規定,本案於截止收件期限後,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內容:
一、本案因未說明需求頁數並補充封面紙材說明,故更正需求說明書之第一點項目如下:(另詳更正後之需求說明書)
(二)封面紙材:200g銅西卡─單霧局(單面上霧膜與單面局部光),含封面、書背及封底,無折口。
(三)內頁紙材:80g銅版紙,共計88頁,頁數得視版面需求及印刷情況容許誤±8頁。
二、將截標時間延至105年10月18日上午8時30分,開標時間延至當日上午9時30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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