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560015002@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期間至本所面購或郵購(需附掛號回郵80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200元(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受款人請填寫北港鎮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北港郵政131號信箱或本所;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本所服務台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符合規定之一者: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土木技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
2.土木技師事務所:(1)技師執業證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1)建築師開業證書。(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文件陳列於服務櫃台,免費公開閱覽。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有關本案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五、本案採固定費率。
六、【履約期限】
1.規劃設計部分: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累計金額達契約上限;派工
甲方通知日起20天內或通知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並函送預算書圖。
2.監造部分: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派工設計發包全部工程驗收合
格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