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ei104052@beiga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廠商須配合機關實際需求分次辦理後續擴充,履約期限內(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得辦理後續擴充,其採購金額上限為13,800,000元。(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期間至本所面購或郵購(需附掛號回郵130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受款人請填寫北港鎮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北港郵政131號信箱或本所;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本所服務台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需檢附下列證件:1.綜合營造業:(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納稅證明(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文件陳列於服務櫃台,免費公開閱覽。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履約期限:開工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工作確認單累計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若111年12月31日時,執行工作確認單累計金額仍未達契約金額上限,並經簽奉核准後,得延長至112年03月31日止或執行工作確認單累計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
六、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剩餘價值:每t=(350/0.05/2.36)2966.102元*10%=296.61元/t(含稅)計算之,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請領工程款前,應繳交完成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剩餘價值至本所公庫,繳交金額依實際結算數量計算之。
七、剩餘土方折價價值:固定單價100元/m3(含稅)計算之,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請領工程款前,應繳交完成剩餘土方折價價值金額:新台幣70元整至本所公庫,剩餘土方折價價值金額:新台幣30元整至雲林縣稅務局,繳交金額依實際結算數量計算之。
八、原標封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誤植為5月2日,修正後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期及開標日期改為111年5月11日。
九、原領標廠商可以原領標文件投標,已投標廠商得選擇免領回投標文件參加開標或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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