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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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481,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期間至本所面購或郵購(需附掛號回郵80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文件費新臺幣200元(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受款人請填寫北港鎮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北港郵政131號信箱或本所;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本所服務台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30天內或通知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並函送預算書圖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2.技師事務所:(1)技師執業執照。(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委託監造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臺幣37,6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預算金額3,481,400元 = [(5,000,000×10.5%)+ (5,000,000×10%)+ (27,600,000元× 8.9%) ]×100%,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計算所得。
二、本預算金額係依上開辦法附表二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統一折扣率)百分之百訂定。廠商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統一折扣率)方式報價(百分之100)。【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附表二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廠商標價超過百分之100,視為不合格標,不予評選、議價機會。
三、本案招標文件陳列於服務櫃台,免費公開閱覽。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有關本案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七、為配合招標先期作業,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獲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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