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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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以本契約單價條件,得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4萬元整,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或擴充金額上限用罄止。(全程採購金額不得逾新臺幣62萬元整。)
(二) 本案經機關及廠商雙方同意且預算審議通過,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石廟里中興路17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從事「收音機、電視、通訊器材及儀器設備安裝等相關行業、電器承裝業或電器安裝業等」之廠商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廣播系統服務相關業務從業者如(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E701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等營業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施工技術人員須具「國家考試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證照」1名及具該公司勞健保之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電⼦領標費⽤$50元整-不含⼿續費。招標文件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招標文件購買地點及⽅式:本招標案⽀援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電⼦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投標時須提供電⼦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3.開標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4.若截⽌收件⽇期及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5.其他:
(1)投標廠商應⾃⾏估計寄達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1⽇者,以1⽇計,投標截⽌期限前⼀⽇答覆。
6.餘詳如招標文件。
7.本案押標⾦及履約保證⾦依據押標⾦保證⾦計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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