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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石廟里中興路17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後4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工作並將預算書初稿函送本所審查
廠商資格摘要
領有開業執照,且未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之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每份$50元-含相關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費用$50元整-不含手續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3.開標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4.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其他:
1)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6.餘詳如招標文件。
7.本案工程經費:約計新台幣1,100萬元整。
8.技術服務費計算方式:參考雲林縣政府各項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費給付建議表,建造費用百分比(1)500萬元以下部分:服務費率上限為:6.3%(2)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服務費率上限為:6%編列(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服務費率上限為:5.34%編列。
9.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後4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工作。
10.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工程決算無待解決事項,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無誤後30日內撥付。如該款項係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補助款者,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送補助機關請款,俟補助款撥付機關後30日內乙次付清。
11.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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